- 索 引 號:QZ05113-0600-2021-00021
- 發布機構:石獅市發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01
- 標題:石獅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公布2021年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名單及收費項目的通告
- 備注/文號:獅發改〔2021〕31號
- 發布日期:2021-07-02
市直各有關部門、各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
根據《福建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和《福建省物價局 福建省財政廳貫徹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取消收費許可證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閩價費〔2015〕34號)、《福建省物價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行政事業性收費報告和收費統計工作的通知》(閩價費〔2017〕281號)、《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廢止非刑事案件委托檢驗鑒定費等省定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文件的通告》(閩發改服價〔2020〕470號)等文件要求,現將2021年石獅市本級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名單及收費項目予以公布,未經公布的單位均無權征收行政事業性收費。
今后,上級有權機關取消收費項目或廢止收費文件,或收費標準文件到期失效,相關收費自動終止。
特此通告。
附件:石獅市本級2021年有資質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名單及收費項目
石獅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1日
(此件主動公開)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