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5113-0600-2024-00063
- 發布機構:石獅市發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07
- 標題:石獅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核定石獅市體育中心停車場收費標準的通知
- 備注/文號:獅發改〔2024〕40號
- 發布日期:2024-08-07
福建石獅文化旅游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關于核定石獅市體育中心停車場收費標準的函》(獅文集函〔2024〕36號)已收悉。為了促進我市機動車停車資源合理利用,現將石獅市體育中心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汽車臨時停放
機動車臨時停放收費標準在不超過《石獅市機動車停車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獅發改規〔2022〕1號)的基礎上合理定價。同意你公司擬定的停車收費標準,即
1.臨時車輛停放時間不超過2個小時(含2小時)的車輛免費;2個小時以上按每車次2元/30分鐘加收(不足30分鐘按30分鐘計);3個小時以上每30分鐘加收1元;離場不足10分鐘,再次入場,按上一時段累積計時計費,同一輛車當天停放最高收費15元,超過24小時重新計算。
2.黃牌車輛需報備進場,按實際占用小型客貨車停車位個數,參照上述標準計算收費,同一輛車當天停放最高收費30元。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免收停放服務費
1.執行公務的軍(警)、消防、救護、搶險車輛;
2.持有殘疾證的殘疾人駕駛的合法殘疾人專用車輛;
3.發生突發性事件時,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求提供的停車服務;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停車場經營者應在停放服務經營場所入口處或醒目位置設置明碼標價公示牌,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計費方式、計費單位、免費停放時段和投訴舉報電話(12315)等,實行陽光收費,以便于社會各方監督。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石獅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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